民法典中租房合同是否交還房東
來源:廣州合同律師 網址:http://www.felipeguarddvd.com/ 時間:2021-04-23 17:04:19
一、民法典中租房合同是否交還房東
民法典規定,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一式兩份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持一份,所以承租人不需要將租賃合同交還房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定義】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主要內容】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合同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二、租房付多少押金才合法
按道理說,保證金不等于押金,是兩個不同的收費項目,在法律上租房合同并沒有強制性規定一個保證金的條款。
但實際中,租房付了押金之后還可以要求保證金那是可以的,因為這屬于雙方自由協商的內容。也就說在確定租房的時候,雖然在法律上沒有強制規定保證金,但租賃合同的自主性較強,因此在不違背法律的規定下還是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其他項目的保證金。
說到底,押金是為了在租房期間租賃物遭受損失而設定的擔保金,而保證金則是為了保證合同得以履行而設的擔保金,兩者并不影響。
若租客正常履行租房合同,那租客可要回保證金,且在租賃關系正常解除后,亦可要回押金。若租客不履行租賃合同,那么只可以要求退回押金,而保證金可不予以退還。
實際中,既然保證金不等于押金,那么是否保證金等于違約金。其實,這種把保證金視為違約金是錯誤的。保證金是僅對繳納單方有約制,做為保障另一方,比如甲把自己的房子租給乙居住。就要收取保證金,一般是一個月的租金。防止乙方有違法違紀以及不利于房主的定額資金。因此,這個不能做為違約金。
如果合同文本中有:“保證金也同視違約金”這句話的明文情況下,那么就可以做為約束雙方的違約金。
對于保證金與違約金的區別,一句話就是保證金約束繳納方。違約金約束雙方或三方或多方。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租賃合同是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一式兩份,承租人和出租人各持一份,所以承租人不需要將租賃合同交還房東。